按照 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要求,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乌海市工商质监局周密部署、积极落实。市工商质监局、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多部门联合对辖区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了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连日来, 检查组对海勃湾区富兴加气站、乌达天和气体厂、乌海市浩鹏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气体充装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现场检查在用300多只气瓶、5台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情况,查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8人。检查中发现2家企业未配备压力容器作业人员,针对该问题,辖区市场监管局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检查组对企业“安全生产月”期间宣传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要求: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每日对特种设备进行认真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排查人员要签字确认,作好记录。要及时更换、配备易损易耗部件,做到有备无患。要制定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及时开展演练。

李华副局长现场查验资料

执法人员查验气瓶

安全生产月宣传
